債權轉讓合同糾紛中可以追加轉讓方為第三人嗎
2022/10/28 22:36:31 點擊次數:
在債權轉讓合同糾紛當中可能涉及的當事人并不止合同雙方當事人,還有可能涉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或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那么債權轉讓合同糾紛中可以追加轉讓方為第三人嗎?下面長沙要債公司小編來為您詳細解析:
一、債權轉讓合同糾紛中可以追加轉讓方為第三人嗎
債權轉讓合同糾紛中追加轉讓方為第三人是可以的。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轉移合同義務后,受讓人與債權人之間因履行合同發生糾紛訴至人民法院,受讓人就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權利提出抗辯的,可以將債務人列為第三人。合同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將其在合同中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給受讓人,對方與受讓人因履行合同發生糾紛訴至人民法院,對方就合同權利義務提出抗辯的,可以將出讓人列為第三人。
債權轉讓合同糾紛
二、什么是債權轉讓合同糾紛
債權轉讓,又稱債權讓與,是指在不改變合同權利義務關系的前提下,合同權利方將其依據合同一享有的債權通過協議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債權人與受讓人間就原合同債權的轉讓而訂立的合同,即為債權轉讓合同。債權轉讓的條件有三:一是存在有效的債權;二是債權依據法律和合同不存在不得轉讓的情形;只是債權人與受讓人的轉讓意思表示一致。債權轉讓既可以是全部債權的轉讓,也可以是部分債權的轉一讓,債權轉讓合同生效后,原合同權利義務的具體內容并末改變,只是權利義務的主體發生了變化。糾紛的處理方式有兩種:協商處理和到法院起訴。只要雙方能就糾紛達成一致,就可以協商處理,否則就只能到法院起訴處理。
三、債權轉讓糾紛答辯狀
答辯人:姓名:xx性別xx,民族,xxxx年x月x日生, 現住xxxxxx,聯系電話xxxxxx。
被答辯人:姓名:xx,性別:xx,民族,xxxx年x月x日生,現住xxxxxx,聯系電話xxxxxx。
xxxx年xxxx月xxxx日,被答辯人xxxx向貴院提交了一份《債權轉讓糾紛答辯狀》,要求答辯人和被告xxx返還轉讓協議xxxx萬元,答辯人收到貴院送達后,認為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根本不能成立,其理由如下:
一、合同具有相對性,債權人只能向債務人要求返還轉讓協議。被答辯人要求答辯人返還轉讓協議的訴訟請求無據可依。
根據合同的相對性原理,被答辯人顯然只具有向被告請求還款的權利,被告具有向被答辯人返還轉讓協議的義務。而答辯人作為該案的案外人既不具有請求還款的權利也不具有返還轉讓協議的義務。事實上,答辯人在該《債權轉讓協議》上以簽字方式所做的見證只是用來證明被告將于何時還款的事實,證明該事實的真實、有效、存在。然而被答辯人卻在被告拒絕履行還款義務的情況下向答辯人提出了要求返還轉讓協議的訴訟請求,顯然沒有任何事實及法律依據,根本不能成立。
二、答辯人在《債權轉讓協議》上簽字行為并非擔保行為,而是對該轉讓協議事實的一種見證。被答辯人將答辯人列為本案被告是錯誤的。
我國《民法典》規定的擔保主要有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5種方式。在本案被告向被答辯人出具的《債權轉讓協議》上,答辯人簽字
因此,答辯人在《債權轉讓協議》上簽字的行為并非是擔保行為,只能說是對被答辯人與被告之間轉讓協議事實的一種見證?梢娫诒景钢写疝q人既未因與被答辯人發生轉讓協議成為轉讓協議人,也未因對被答辯人的借貸進行擔保成為擔保人,與該案沒有發生任何利害關系。而在債權轉讓訴訟過程中,作為參與案件審理的“被告”,應當是侵犯原告債權轉讓權益,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人,被答辯人將答辯人列為被告顯然是錯誤的。
三、即使答辯人簽字的行為被被答辯人視為擔保,該擔保也已經逾期,答辯人將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退一萬步講,即使答辯人簽字的行為被被答辯人視為“保證”,該保證期間也已經到期,答辯人將免除保證責任,不承擔還款義務。我國《擔保法》規定,保證人與債權人對保證期間未約定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滿之日起6個月。根據《擔保法》的規定,保證人將免除保證責任。因此答辯人以簽字的方式進行見證的行為即使被被答辯人視為“保證”,答辯人也不應當承擔還款義務。相信人民法院一定會支持答辯人的答辯,駁回被答辯人要求答辯人返還轉讓協議的訴訟請求。
綜上,答辯人認為在被答辯人XX與被告xxx之間轉讓協議而引起的糾紛中,答辯人既未與被答辯人發生借貸行為,也未有任何擔保表示,并非本案的當事人。同時即使答辯人簽字的行為被被答辯人視為“保證”,該保證也已經逾期,答辯人的擔保責任也已經被免除。因此,被答辯人要求答辯人返還轉讓協議的訴訟請求沒有任何事實和法律依據。請求人民法院認真審查,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相關文章
沒有相關文章下一條文章:暫無
上一條文章:對方借錢不還需要坐牢嗎